這篇寫得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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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ese.wsj.com/big5/20070523/fea100400.asp?source=UpFeature
洋基隊著名捕手約吉•貝拉(Yogi Berra)曾有這樣一句名言﹕棒球90%靠的是心智﹐其餘才是體能。這一點可能對股票交易也適用。在股票市場上﹐投資者即使把各種消息和數字研究得透徹到家了﹐但最後仍有可能賠得很慘。
編撰全球股市每日通訊Gartman Letter的丹尼斯•加特曼(Dennis Gartman)說﹐從七十年代在棉花期貨交易所做交易開始﹐至今數十年的痛苦經歷讓他領悟到了上面這一點。這中間發生了很多插曲﹐既有在國債交易所操盤時在一筆交易中擊敗來自太平洋投資管理公司(Pimco)交易對手的顯赫戰績(那是在八十年代初)﹐也有數年交易積累的利潤轉眼間煙消雲散的慘痛時刻。不過﹐眼下他坐在這裡回憶這一切時卻很輕鬆。
如何走出象牙塔後、在現實世界求得生存﹐加特曼總結出了他所謂的“貌似簡單的交易法則”(Not-So-Simple Rules of Trading)。其中有些法則與市場普遍接受的看法大相徑庭。學院派總說﹐長期而言﹐起作用的還是基本面﹔不過就短期來說﹐市場毫無理性和效率可言。
但加特曼斷言﹐實際上﹐女裝店的老板比大多數學者更瞭解市場。假設他同時進了紅色和綠色的服裝﹐紅色的賣得好﹐綠色的賣不動﹐他該怎麼做﹖他會提高紅色服裝的售價、進更多的貨﹐同時把綠色的服裝降價﹐以便儘快脫手。加特曼說﹐這是很自然的邏輯﹐但現實生活中股票交易員們卻經常反其道而行。
加特曼說﹐如果你買的東西價格升了﹐那說明你買對了。
加特曼從諸如此類的事例總結出了他的“加氏十六條”﹕
1. 在任何情況下﹐無論如何千萬不要增持已經賠錢的頭寸﹐千萬不要﹐永遠不要﹗增持虧損的頭寸是交易之大忌、之殺手﹐就像酒後駕車一樣要不得。最後只能粉身碎骨。務必相信我。
2. 做交易時要像那些唯利是圖的雇佣兵一樣﹕必須站在能贏的一方作戰﹐而不是在經濟學原理上正確的那一方。
3. 心理資本勝過實際資本。在這兩類資本中﹐前者比後者更珍貴。持有正在下跌的頭寸是會付出可觀的實際資本的代價﹐而其消耗的心理資本卻是不可估量的。
4. 交易並不是低買高賣﹔實際上﹐它是高買、更高賣﹐是強者更強、弱者更弱。
5. 在牛市的時候人們只能作多或保持中性﹐同樣﹐熊市時只能作空或持中性。這是明擺著的。但很少有人能理解它﹐接受它的就更少了。
6. 市場處於非理性的時間會比你、我保持有償債能力的時間要長得多。這是凱恩斯(Keynes)說的。而非理性的確經常主宰市場﹐雖然按學者的說法似乎不該如此。
7. 當市場最強勁的時候要大力買進﹐當市場最弱勢的時候要捨得賣出﹐道理很簡單。弱勢時﹐就好像要用石頭去砸被水浸得最透的紙袋﹐因為它最容易被打破﹔而強勢時﹐就好像要乘最強勁的風出航﹐因為這時能行得最遠。
8. 思考問題要像一個“基本面”派﹐但操作交易時要像簡單的技術派﹕基本面或許會推動市場﹐我們需要有所瞭解﹔但如果從圖表上看後市並不樂觀﹐那為什麼非得看好呢﹖在技術因素和基本面齊齊向好的時候﹐你應該感到樂觀。
9. 交易是有週期性的。有的週期很好﹐大多數都不怎麼樣。當交易週期順利的時候﹐加大力度。反之則減少、再減少。“時候”好的話﹐即使犯點錯也還能贏利﹔但“時候”不好的話﹐你再做足了功課也無濟於事。這是交易的自然規律。接受它、運用它。
10.保持一個簡單的技術交易系統。複雜的系統必然導致混亂﹐簡潔則能帶來從容。我們所瞭解的出色的交易員都使用最簡單的交易系統。兩者相輔相成。
11. 在從事交易和投資方面﹐懂得大眾心理學往往比經濟學知識更重要。簡單來說﹐就是應該反其道而行﹐“別人捶胸頓足的時候你應該買進﹐別人興奮地大叫時你就該拋出了”。
12. 熊市時期的回調比牛市時的回調更激烈而迅猛。為什麼會這樣我們也搞不懂﹐但事實就是如此﹐我們接受它就好了。
13.臭蟑螂不會就那麼一只。股票市場的大多數壞消息帶給我們的教訓就是﹐一定會有更多消息接踵而至...﹐並總會對股價產生不良影響﹐直到恐慌主宰市場、那些最弱勢的投資者最終倉皇出逃。
14.對賺錢的交易要有耐心﹐對賠錢的交易不能有一絲一毫的包容。如此﹐隨著年齡的增長﹐我們每年遇到的有小虧的交易會越來越多﹐但我們手裡積累的盈利卻會有增無減。
15. 多做有用功﹐少做無用功。這一條對股票交易和對日常生活一樣適用。去做那些已經證明有好處的事。對賺錢的交易不妨追加投資﹐對賠錢的要捨得割肉。如果說股票交易(以及生活)有什麼秘密可言的話﹐這一條就是吧。
16. 所有規則都有被打破的時候......只是相當少見而已。明知少見卻可為而有成者﹐是謂天才。
看到這條﹐約吉可能會加上一句﹕“從理論上講﹐理論與實踐沒有差別﹔從實踐上看﹐二者確是存在差別。”
RANDALL W. FORSYTH
3 意見:
原作者:
張貼時間: 2007-05-28T11:06:33.000-08:00
寫的很不錯~
原作者: andylee626
張貼時間: 2007-05-30T09:32:04.000-08:00
Eric大:
好久不見!
看到多了好多新文章,
很開心,
哈哈~
原作者: joed
張貼時間: 2007-07-04T11:57:44.000-08:00
這十六條
真是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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